杨时(1053—1135)字中立,号龟山,祖籍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东),将乐人。北宋哲学家、文学家、官吏。熙宁九年进士,历官浏阳、余杭、萧山知县,荆州教授、工部侍郎、以龙图阁直学士专事著述讲学。先后学于程颢、程颐,同游酢、吕大临、谢良佐并称程门四大弟子。又与罗从彦、李侗并称为“南剑三先生”。晚年隐居龟山,学者称龟山先生。
思想上,杨时一生精研理学,特别是他“倡道东南”,对闽中理学的兴起,建有筚路蓝缕之功,被后人尊为“闽学鼻祖”[3] ,他的著述颇多,主要的都收集在《杨龟山先生文集》中,他的哲学思想继承了二程的思想体系,被后人称之为“程氏正宗”。杨时还用道家列庄、佛教华严宗、《易经》的内容来阐述他的哲学思想,并用孔孟的《大学》、《中庸》、《孟子》中“格物致知”诚“形色”、“天性”等概念来丰富、扩充自己的思想。对“理一分殊”“明镜”等学说有新的创见,还在自然观上,吸收了张载“气”的唯物主义学说。他的哲学思想对后来的罗从彦、李侗、朱熹等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对我国的古代哲学,特别是思辨哲学方面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他的哲学思想流传到国外,在南朝鲜、日本的影响很大。
政治上,他在担任地方官吏时,所到之处“皆有惠政、民思不忘”。在虔州任司法时(1098年),秉公办案,刚正不阿;在浏阳任知县时(1093年),积极上书朝廷,反映实情,赈济灾民;在余杭任知县时(1106年),顶住奸相蔡京借口“便民”实为其母筑坟的害民之举,在萧山任知县时(1112年)修筑湘湖,蓄水灌田。后人建祠堂、描画像祭祀他。杨时在朝廷任职时,不畏权势,据理直言,所言多卓有见识,所行不乏爱国之举。他以“弃军而归”“帅臣失败”为由,对贪生怕死的童贯“明正典刑”,他还上疏斥责奸相蔡京等人聚敛“花石纲”,以为此举有“误国之罪”,“其害尤甚”,要求朝廷废除之,并坚决反对割地求和的投降卖国政策,力主抗金,挽留抗金名将李纲,但杨时反对王安石变法,上疏:“愿明诏有司,条具祖宗之法,著为纲目……”甚至认为奸相蔡京所作所为是“继神宗为名,实扶王安石以图身利”,“今日之祸,安石启之”,要求“追夺(安石)王爵,毁去配享之像”,这表现了杨时复古、保守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