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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2022】号1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2022年5月5日下午3:00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一楼会议室开展名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凝心聚力促进思政课内涵发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一同学习。

首先是《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主任、学校法律顾问王加昌副教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导学”专题讲座。

他结合专业背景着重指出:一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更加科学。新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统一了概念的表述。对学校工作而言,《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就要依据新法进行修订,如果需要表述人才培养目标时,就要注意提法已经发生改变。二是重新界定了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和地位。新法在人才培养定位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有学者认为,“同等重要地位”和“教育类型”这两个关键词使职业教育的定位和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三是“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新的表述是对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为我国高质量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协调发展指的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异,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四是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有了法律基础。新法第14条对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表述为:“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意味着,中职学生和“本科”之间有了通道。中职不再是低水平的“打工教育”,真正变成“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多种成才可能”的摇篮。最后他从一名专业思政课教师的角度建议与会的其他老师认真研读新法,探讨如何将思政课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尤其是挖掘现实生活中的积极因素,如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将其融入到思政课程中,将道理讲深、讲透、讲活。

其次三位老师重点发言,交流他们的学习体会。

陈秋生老师认为职业教育法最早是1996年制订的,今年重新制订,与时俱进,意义非凡,说明国家、社会从法律层面重视职业教育,但是具体普法效果要看后续的实施落实。职教法的立法对于职教类的教师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应认真定位,发挥职教教师的优势,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李梦颖老师认为一是要从意识上将职业院校的学生看成普通的学生,他们并不“低人一等”,相反技术过硬、综合素质高的职教生在就业市场上更受用人单位青睐。二是建议思政教师重视教师的职业特质修养,以良好的形象素质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上好思政课。

姜高萌老师从教师的作用上阐述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应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从教师的职业素养上表述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从职业道德上强调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最后与会的其他老师也纷纷表示此次导学和交流受益匪浅,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深悟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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